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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冬春民政领域 疫情防控和安全信访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9 13:47:01  点击:194次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文件

 

万州民〔2021〕8号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冬春民政领域

疫情防控和安全信访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民族乡)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各街道民政和社区事务办,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民政服务机构:

 

为认真贯彻民政部全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区关于“减少活动、减少聚集、减少外出、减少流动”和安全信访稳定工作要求,结合万州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冬春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信访稳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一)强化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

 

1.抓好常态化防控。一是机构服务对象及从业人员每日体温检测2次、排查2次、设施及公共区域消毒消杀2次。二是错峰取餐、就餐、送餐,各类物资采购应采用无接触式配送,专人接收、外购物资和家属带给老人的必需品,消毒后再转交工作人员或老人。三是设有医务室、护理站的机构,暂停对外医疗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毗邻的,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四是机构工作人员28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按照集中封闭管理轮换时间确定检测周期。工作人员要戴口罩服务,老人在机构内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并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五是机构要宣传教育老人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习惯。六是机构要加强老人心理疏导,缓解老人情绪。

 

2.严格出入管理。一是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暂停服务,老年人原则上不得外出,特殊情况确需离院的做好防护措施,返院时要摸清活动轨迹、14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并隔离观察14天后方可纳入正常管理。需常外出看病的老年人,应由亲属接回居家养老或联系医院住院治疗。养老机构暂不接收区外老人入住,区内新入住老人要提供14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并隔离观察14天后方可入住。暂停探视服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养老机构。二是机构工作人员轮班上岗,14天一轮换。在家休息期间,不到人员聚集场所,每天报告活动轨迹;轮班返院时,扫行程卡(健康码)、检测体温、消毒、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入院或上岗,并做好登记。

 

3.完善应急处置。一是按照“一院一案”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二是机构要设置隔离室并配置相应防护物品,储备不少于1个月的防疫和必备生活物资,严禁采购冷链食品。三是机构要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做好隔离防护措施,第一时间报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地镇乡街道、区民政局,并转送到定点医疗机构救治。

 

4.做好居家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要全面摸底排查子女未能返乡回家、独居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散居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家人在外打工被隔离收治或因抗疫工作需要而无力照料的老年人、暂时无人照料的留守(空巢)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明确分类帮扶措施,建立关爱服务台账。要依托村(社区)及城乡社区组织、专业服务机构,每天探视了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在家生活情况,积极组织提供助医、送餐、代购和生活照料等服务,切实保障困难老年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生活照料。填报《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统计表》(附件3)于2021年1月26日(下周二)下午14:00前通过党政网报送至区民政局,并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动态调整情况纳入疫情防控“日报告”内容(发现特殊困难老人要及时报送,没有则不用填报)。

 

(二)强化儿童领域疫情防控。

 

一是区儿童福利机构要确保儿童生活区域独立,除服务儿童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入该区域。服务儿童的工作人员要为专业人员,不得交叉服务老人或其他成年人。所有机构工作人员实行全面核酸检测排查,对学校放假返院的儿童严格执行入院后核酸检测并分区隔离14天。做好封闭期间在院儿童心理关爱。二是各镇乡(街道)应立即就本辖区儿童开展拉网式自查,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指南要求迅速抓好整改,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重视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抚慰和疏导,做好因疫情或其他原因影响导致监护缺失儿童的救助保护,动态掌握本辖区疫情防控信息。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走访探视制度,建立主动发现、及时报告机制,全面掌握疫情防控动态。

 

(三)强化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疫情防控。严把入院关,就诊病人必须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登记来院信息,方可进入医院。新入院病人需做核酸检测,检查结果为阴性方可入院,并进行至少14天隔离观察。建立晨晚检测制度,对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登记,对发热、咳嗽的服务对象及时隔离并按相关程序处置。

 

(四)强化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建立中转隔离区,凡进站必须在中转隔离区内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未经身体检视一律不许入内。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求助人员,要认真核实有无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能说明活动轨迹的,一律及时送走。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无法核查核实清楚活动轨迹的求助人员一律送定点医院开展核酸检测,并落实不少于14天隔离观察。

 

(五)强化治丧和殡葬机构疫情防控。

 

1. 强化治丧管理。治丧活动实行“三限”管理。一是限场所,治丧活动只能在万州区殡仪馆、万州区千福塔殡仪服务中心及各镇乡(街道)指定集中治丧场所举办;二是限人员,治丧活动人数不得超过20人/户;三是限时间,治丧活动不得超过3天,且每天21:00前结束。四是区殡仪馆、千福塔殡仪服务中心内举行的治丧活动,由区殡仪馆、千福塔殡仪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进入活动现场人员进行行程卡(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场所每日2次消毒、设隔离室等相关管理;各镇乡(街道)指定治丧场所内举行的治丧活动,各镇乡(街道)要派工作人员对进入治丧活动现场人员进行行程卡(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场所每日2次消毒、设置隔离区域等相关管理。五是治丧现场人员要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所在地镇乡(街道)报告,并联系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乡卫生院按疫情防控相关流程处理,境外和重点地区返万人员未进行核酸检测和相应医学观察程序的不得参加治丧活动。六是大力提倡丧事简办,村(社区)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向丧事活动承办人告知相关要求。城区治丧的,丧家要联系餐馆采取送餐、分餐的方式,避免人员到餐厅餐馆就餐,农村治丧的,不办坝坝席,所有治丧现场不能打麻将,减少人员集聚扎堆。七是治丧现场举行丧事演唱、演奏活动、鸣放烟花爆竹、聚餐等活动,严格按文化、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2. 公墓陵园和殡仪馆管理。根据承载量,实行预约、限量、分时、错峰服务。所有进入公墓陵园和区殡仪馆的人员必须测量体温、佩带口罩,提供行程卡(健康码)并实名登记。加强入口和场所内人流引导,缩短停留时间,进入公墓陵园和区殡仪馆的丧属不超过3人,防止人员聚集扎堆。

 

(六)强化婚姻登记机构疫情防控。扎实开展预约登记,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健康登记等工作,积极调控登记数量,分批分段进行登记,杜绝登记陪同人员,避免人员扎堆。积极引导婚姻当事人从简办婚宴,压缩宴请规模,减少宴请人数,能不办的尽量不办,能缓办的尽量缓办。

 

(七)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全面落实各项救助帮扶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组织开展好春节前走访慰问和送温暖活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对特殊困难人员的走访探视和主动发现,及时提供救助帮扶,保障好陷入临时困境人员基本生活和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照料服务需求,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八)强化社区疫情防控。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加大疫情防控信息宣传,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劝说村民朋友春节期间减少走亲访友,多居家、少串门、不扎堆、少聚会。动员专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力量,积极做好群众心理疏导、行为劝导、规范引导。严格落实村(社区)服务场所防控措施,督促村(社区)做好走访排查工作,落实好社区疫情防控责任。

 

(九)强化社会组织疫情防控。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原则上取消或推迟举办年会、会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会、展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培训、联欢、聚餐等聚集性活动。持续强化社会组织内部防控管理措施,积极引导鼓励各会员企业员工在工作地休假,各社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就地过节,避免人员大规模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

 

二、全面落实安全信访稳定各项措施

 

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和信访稳定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排查民政服务机构消防、食品药品、燃气、特种设备、重点人员、建筑施工、消费欺诈、自然灾害防治和信访稳定等方面的隐患,罗列清单、建立台账、限时闭环整改销号清零,坚决防止发生安全稳定责任事故。

 

三、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信访稳定责任

 

(一)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镇乡(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分管领导牵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信访稳定工作组,对辖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信访稳定开展督导检查;区民政局及相关部门、各镇乡(街道)民政办要强化属事责任,分组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信访稳定督导检查;各民政服务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民政部及市、区两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信访稳定要求,从高从严从紧抓实工作落实;服务对象、工作人员及婚丧嫁娶举办人员要落实个人防控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安全信访稳定相关规定。服务对象、工作人员要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信访稳定相关工作,婚丧嫁娶举办人要及时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备案。

 

(二)严格开展督查检查。按照“每日一报告、每3天一研判、每周一督查、每月一汇报”的原则,各镇乡(街道)民政办要加强日常检查,对辖区养老机构要做到每三天实地巡查一次、研判一次,确保辖区内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督导工作全覆盖、无盲点。对其他民政服务机构和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督查检查,各民政服务机构每日报告一次。区民政局将深入各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信访稳定督查检查,全面督查各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是否到位、进出管理是否严格、进出人员活动轨迹是否排查、应急预案是否熟悉、防疫物资储备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健全管用、清洁消毒措施是否落实、体温监测是否坚持、心理疏导是否开展、疫苗接种是否落实、“人”“物”同防是否实施、上报情况是否真实、消防设备操作是否熟练、安全信访稳定隐患是否排查、隐患台账是否建立、问题整改是否形成闭环,区民政局各督查组每3天研判一次、每周督查一次、每月汇总情况,并向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坚决守住全区民政服务机构“零感染”底线,确保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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